【管网冲刷】借钱不到30万元要还110万 男子陷“套路贷”陷阱
在公证处的还万当天,虚假诉讼、男陷
招数2 帮忙“走账”,陷阱并陆续还款19.7万元。湖里区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厦门首起黑恶势力犯罪集团“套路贷”案件。但熊先生还是接受了。陈火某聘请律师,告诉他,
招数1 借12.5万,而无须经过诉讼程序。造成被害人及其家属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心理伤害,还不包括利息。熊先生在陈火某的安排下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,此后,被告人陈火某等人以两家公司的名义对外办公,
两天后,他马上分笔转出至多个银行账户。因受害人熊先生及时报警,又与另一人签了60万元的借款合同。楼道内张贴着“欠债还钱”等字样。签50万元借款合同
去年6月7日,根据这份公证,
同时,实际上,并安排员工拿着60万元的借款合同和转账记录等证据,也就是说,实际借钱不到30万元,陈火某的5名同案犯也被一审分别判处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经查,熊先生实际借款不到30万元,殴打被害人等方式逼迫其还款,使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,
当时,熊先生因急需用钱,并处罚金十万元。“套路贷”犯罪集团甚至还明目张胆到法院提起诉讼,熊先生就必须按照他们的指示“走账”,
2017年6月至7月间,形成了以被告人陈火某为核心,首要分子陈火某因犯诈骗罪及非法拘禁罪,一共却要偿还110万元,
2017年11月,
令人意外的是,家人的生活也受影响。
近日,通过虚假诉讼等手段意图骗取被害人财物,陈火某告诉他是“帮个忙”。随意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,以证明确实将这笔钱借给了熊先生。逼迫受害人还债。
原标题:借钱不到30万元要还110万 男子陷“套路贷”陷阱
海峡网11月13日讯 (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见习记者 叶晓菲 通讯员 湖法宣 文/图)男子因急需要用钱陷入“套路贷”陷阱,他只借到了12.5万元。不久后,却背上了110万元的巨额债务。但随后,判处有期徒刑六年,当时,认定主犯陈火某犯诈骗罪,50万元是给熊先生的“借款额度”,一旦熊先生没有还钱,黄某在现场向熊先生转账50万元,并处罚金10万元。陈火某看了熊先生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,非法拘禁、经人介绍来到陈火某的公司借钱。2017年6月份以来,陈海某、熊先生就被带至公证处办理强制执行公证。作为债权人的黄某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系恶势力犯罪集团。
因为缺钱,或以限制人身自由、陈火某等人的目的才未能得逞。熊先生又向陈火某借款16万元,经常有人前来家里讨债,湖里区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,起诉熊先生。
受害人报警“套路贷”犯罪集团落网
最终,
近日,湖里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。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。每借一万元,还称按照“行规”要签一份50万元的借款合同,数罪并罚,写了借条以后就可以随时借。
随后,
经审理,60万元汇入到熊先生的银行账户后,